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服务信息 正文

东莞市人民医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09-09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医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采购编号:hfzb-******6)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医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
二、采购编号:hfzb-******6
三、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
1******医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1681,680.00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近三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作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按“第六部分响************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获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磋商时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磋商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300元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街道鸿禧中心b座411开标室
七、联系事项
******医院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万道路7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话:0769-******
******有限公司
******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69-******
******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机构名称:*
姓名:*
关键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